1978年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TXT下載,現代 于光遠,全文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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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篇幅:中篇

更新時間:2025-04-1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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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第7部分

在11月13上午我們做聯發言時,我們不知北京市委正召開它的常委擴大會議。

發言的第三天,11月15《北京報》上有一篇關於北京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的篇報,對“天安門事件”說了這樣一段話:

“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我們敬的周總理,完全是出於對周總理的無限戴、無限懷念和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於對‘四人幫’禍國殃民滔天罪行的恨,它反映了全國億萬人民的心願,完全是革命的行,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復名譽。”

《北京報》上報的這段話與1977年3月中央工作會議華國鋒的講話比較起來,有幾點步:首先是對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去活的意義評價提高了。1977年3月講話只是說群眾(沒有說廣大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報則說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是偉大的革命行;更重要的是三月講話中接著一句又說了一句:“確有少數反革命乘機制造了天安門反革命事件”,14《北京報》的報對1977年3月講話中這一句話的意思雖然沒有否定,但也沒有再提。

這一段話是11月15見報的,何時經過怎樣的過程在報中寫這樣的話,我至今還不清楚。《北京報》中這一小段話達三四千字的報中,而且沒有在題目中標出,當天沒有引起在京西賓館開會的人的注意。可是新聞界的三位同志:新華社社曾濤、《人民報》總編輯胡績偉、《光明報》總編輯楊西光卻闽敢地注意到了,而且採取了一個重要的行。他們從《北京報》報的全文中抽出這一段話專門發了一條新聞,加上了一個《中共北京市委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的標題,把本來只是講群眾到天安門廣場去悼念周總理、聲討“四人幫”如何如何的內容“拔高”了。

新華社11月15發出電訊,11月16的《人民報》和《光明報》在頭版重要位置刊出這則新華社電訊稿。當天早晨參加工作會議的同志看到這條新聞興高采烈。新華社發出這條新聞時沒有中央政治局審批,也沒有向常委中任何一個人報告。據餘煥回憶,事胡耀邦對胡績偉說,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沒有給他打個招呼。當時曾濤等人的考慮是:這件事以不請示為好,就由新華社自己負責。關於此事未經政治局討論這一點,紀登奎在西北組開會的會議室裡,在開分組會說過,這樣的事未經政治局討論不好。大家就對他說,這件事情已經很清楚,毋須討論。

我接觸到的同志都讚賞曾濤同志的勇氣和果斷行為。華國鋒當然明這一點。這件事只是產生在中央工作會議期間,並不是會內的事情,但對會議發生了影響。因為在新華社這條新聞發表,經過三天的考慮,11月18華國鋒為童懷周去人民文學出版社要出版的《天安門詩抄》題寫了書名。華國鋒用這樣一個方式,做出了支援曾濤等同志的行的表示。

新華社這條新聞同時也報了在“天安門事件”中被判刑者全部宣佈無罪的訊息。但中央工作會議上還是有人希望中央對“天安門事件”平反的問題再做一個明確的表,認為在18華國鋒題書名之,“天安門事件”質平反這一件事事實上應該說是完全解決了,唯一還要做的事,是要中央再正式發一個檔案,再做一個明確的表示。東北組的華楠就這樣回憶說:

11月25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的大會上就“天安門事件”講了這麼一段話:“愤隧‘四人幫’以不久,中央就著手解決在‘天安門事件’和這一類事件中革命群眾被迫害的問題。隨著揭批‘四人幫’運入,這方面的問題大都陸續得到解決。但是,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還沒有為‘天安門事件’的質平反。中央認為,‘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眾運,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公開徹底平反。”這一段話華國鋒講得是很聰明的,為自己做了某些辯護,又承認了未為“天安門事件”質平反的現實,最接受會上的意見,代表中央為“天安門事件”質平反。他講話中的這一部分,我認為是應該受到歡的。“天安門事件”質平反的確是到了該解決的時候,曾濤等同志的行只是使這一平反來得了些,得沒有能等中央工作會議結束,沒有等到三中全會召開,就提解決了,這是中央工作會議上大家提出的、未等會議結束就得到解決的唯一重大問題。

第四篇 對原定議題的重要突破(3)

華國鋒接著講11月14北京市委宣佈的結論,他所敘述的北京市委宣佈的內容是符《北京報》的報的。但在這裡有一些節問題我沒有清楚,那就是北京市委這個會議究竟是何時舉行的。這種情況通常應該公開報,而《北京報》的報卻沒有這方面的內容。這是很奇怪的事。至於“天安門事件”的那段話是什麼時候由華國鋒審批的,華國鋒講話中所說的中央常委究竟是指華國鋒本人,還是指他和汪東興二人,或者還加上別的人,那就更不知了。批准時肯定沒有鄧小平,因為鄧小平在11月14晚上才結束對新加坡的訪問回到北京,11月14上午他還在新加坡受到熱烈歡,他不可能參與“批准”這件事。批准時間不可能如華國鋒講話中說的是11月14,這樣說肯定有誤,因為載有關於這一段話的《北京報》,在11月14清早已經在北京街頭髮行了。不過這些實在是無關要的節。

關於1978年北京市委做出決定為“天安門事件”平反這件事,我在《百年》1998年第3期上發表了一篇題為《1978年“北京市委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真相》的文章,詳介紹了當時我的“寝绅經歷”,並做了一番“文獻考證”和“一些辯證”。

附記:1978年“北京市委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真相

1978年11月15新華社發出一條新聞稿,第二天《人民報》、《光明報》都在頭版頭條刊出。這條新聞稿的標題,主要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在“四人幫”被愤隧候,許多同志為爭取“天安門事件”平反做出了很大努。從1976年10月起,到1978年這個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達兩年的過程。上述新聞的發出,只是這個過程中的一個環節——然而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因為這標誌著人們奮鬥的目標得到了實現,併為國內外所周知。

發出這條新聞,是當時的新華社社曾濤、《人民報》總編輯胡績偉和《光明報》總編輯楊西光三人商定和作的。我只是投了一張贊成票,是此事的少數知情者之一。由於此事的真實經過至今社會上仍不清楚,而且我見到有關文獻的記載與我所知的實際情況不盡符,故而在十一屆三中全會20週年的夕,我認為應該盡一個歷史見證人的責任,把自己所知的事實真相寫出來,並且希望得到其他知情者的補充修正。

1978年11月我在京西賓館參加中央工作會議,曾濤、胡績偉、楊西光也都是會議的參加者。15中午,我回到間準備午覺,接到胡績偉的電話,說“有要事相商”,要我立刻上樓到楊西光的間去。見到胡、楊和曾濤,他們告訴我,看到當天《北京報》上發表的市委常委擴大會議閉幕的訊息,他們想把其中有關“天安門事件”那一段摘出來,單獨發一條新聞,並已和市委第一書記林乎加通了電話,林表示同意。他們現在已把新聞稿擬好,事關重要,希望聽聽我的意見。

我先看了他們擬的新聞稿,然把桌上放的那張《北京報》看了一下,特別仔地看了其中他們畫了悼悼的有關“天安門事件”的那幾行。我的第一個反應是,新聞稿的標題和北京市委會議上的那幾句話不完全對得上號。標題上寫的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而市委會議的報本沒有“天安門事件”五個字。但我轉念一想:市委會議關於“天安門事件”那段話,與我記得很清楚的1977年3月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的話相比,有很大的步,甚至可以說翻了過來。市委的那幾句話雖然沒有寫明“天安門事件”的質如何如何,實質上是為事件平了反。只是因為中央沒有表,不敢明地寫出來。現在新華社發出一條新聞,加上他們擬的那個標題,把市委幾句話的實質點破,也許可以促使這個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我反思了一下,我這個人一向有書呆子的脾氣,可是這一次我不想拘泥於市委會議報中沒有“天安門事件”的字樣,決定對他們的做法投一張贊成票。事情就這麼定下來了。

11月16,《人民報》、《光明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登出了這條新聞。《人民報》用的標題是:“中共北京市委宣佈/‘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對於一九七六年清明節因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復名譽。”報紙到了京西賓館參加中央工作會議的人手中,大家看了都非常高興。上午八點多我去西北組開會的會議室,在等正式開會的那段時間裡,大家興高采烈,都說這件事太好了。這時候,紀登奎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來大概是忍不住了,說了一句“像這樣大的事,總應該在政治局談一下才對”。他是政治局委員,這句話的意思是說事先他一無所聞。當時在場的人幾乎同時說:“這麼做有什麼不好?”“新華社發出這條新聞實在太好了!”紀登奎就不再出聲了。

曾濤是發出這條新聞的主要負責人,他這麼做是冒一定風險的。當然風險並不很大,因為一定會得到許許多多同志的支援。特別是三天,即11月12,陳雲在東北組發言,對“天安門事件”的質必須平反講得明、尖銳、有。曾濤發出這條新聞,受到在京西賓館開會的同志們的普遍歡。我走在路上、在電梯裡都聽到讚揚聲。這一天午餐和晚餐,我都與曾濤同桌。同桌者——我記得一次有江西來的棟材,一次有新疆來的汪鋒,都對曾濤說,如果你因此在新華社呆不下去,歡你到我們那兒去。

16晚上,林乎加的秘書高稚蘭(他是我主編的《政治經濟學科書》的作者之一)來到我的間,告訴我,林乎加看到報紙,以為新華社發那樣一條新聞有什麼“來頭”,就打電話給曾濤。當得知沒有什麼“來頭”時,他就打電話向華國鋒彙報,說標題是新華社自己加的,事先沒有同市委商量。華對林的彙報沒有講什麼話。

關於林乎加給曾濤打電話這件事,來有一次我向曾濤問起時,他告訴我,當時林問他那個標題是怎麼加上去的,他沒有正面回答而反問說:“這條新聞中報北京市委會議的話與事實有無出入?”林說“沒有”,他就說:“加標題發稿是我們新華社的慣例,這事由我們負責,你不必管了。”

11月17整天我繼續關心華國鋒有何反應。18中午,曾濤告訴我,華有一個與“天安門事件”無關的活,說了幾句話比較好,這是好的跡象。當天晚上,曾濤又給我來了個電話,說:“現在好了,華國鋒轉了,今天他為童懷周的《天安門詩抄》題寫了書名。”在電話裡我向他喜,說:“這一下你安全著陸了!”兩人在電話裡笑了一陣子。

11月19,《人民報》頭版右上方登出了《華主席為〈天安門詩抄〉題寫書名》的訊息和華的手跡。在這條訊息的下面,還發表了一則“天安門事件中被捕的388人沒有一個反革命分子,全部徹底平反恢復名譽”的“新華社電訊”。

寝绅經歷的有關“北京市委宣佈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事實經過,現在記得的和能夠寫出的就是這些。

新華社發這條訊息,《人民報》、《光明報》立即刊出這件事,從我的寝绅經歷中,我敢確認是曾濤等三人在沒有向中央請示的情況下,下決心採取的行。他們三個人的行取得了成功,來得到中央的正式批准。

來我又對這件事做了一番文獻考證。1978年11月15《北京報》發表的市委會議閉幕訊息中有關“天安門事件”的文字是:“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我們敬的周總理,完全是出於對周總理的無限戴、無限懷念和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於對‘四人幫’禍國殃民滔天罪行的恨,它反映了全國人民的心願,完全是革命的行,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復名譽。”

第四篇 對原定議題的重要突破(4)

北京市委會議的這一段話,寫於1977年3月14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講話的20個月之。華的講話中直接有關“天安門事件”的一段話是:“在‘四人幫’迫害敬的周總理,制群眾行悼念活的情況下,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表示對周總理的悼念之情,是乎情理的。這時候,確有少數反革命分子把矛頭指向偉大領袖毛主席,乘機行反革命活,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但是應當肯定,當時去天安門廣場的絕大多數群眾是好的,是悼念周總理的,其中許多人是對‘四人幫’不的,反對的。不能把他們,包括純屬反對‘四人幫’而被拘捕過的群眾,說成是參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在愤隧‘四人幫’以,中央已於1976年12月5發出通知:‘凡純屬反對“四人幫”的人,已拘捕的,應予釋放;已立案的,應予銷案;正在審查的,解除審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釋放;給予籍團籍處分的,應予撤銷。’應該說,這方面的實際問題已經解決了。”

把1978年11月北京市委的那段話與1977年3月華國鋒的這段話行比較:

(1)[1977年華]仍然肯定1976年4月有一個“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說這是反革命事件。

(2)[1977年華]明確說“確有極少數反革命分子……製造了天安門廣場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說有製造了反革命事件的反革命分子。

(3)[1977年華]把1976年天安門廣場群眾反對毛主席1975年做出“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的決定,戴上一個“把矛頭指向偉大領袖”的帽子,並視作乘機行的一種反革命活;[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講、也就是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4)[1977年華]說群眾在清明節到天安門表示對周總理的悼念之情,是乎情理的;[1978年北京市委]在“群眾”兩字加上“廣大”兩字,並認為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完全是革命的行”。

(5)[1977年華]在上引的那一段話外,還說“中央在解決鄧小平同志的問題和關於‘天安門事件’的問題中,是堅定地站在維護毛主席的偉大旗幟這個本點上,是堅持了毛主席的路線和方針的,如果不這樣做,就會發生有損於我們旗幟的問題”。他還說:“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是偉大領袖毛主席決定的,批是必要的。”(同一次講話也說了“在適當時機讓鄧小平出來工作”這樣一句話。而廣大群眾去天安門廣場抗議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反對毛澤東決定“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1978年北京市委]不講、也就是不同意這種觀點。

(6)[1977年華]認為應昭雪的人限於“純屬反對‘四人幫’的人”,也就是不包括被認為“矛頭指向偉大領袖毛主席”的人;[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設定這樣的限制,而宣佈“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復名譽”。

在對兩個檔案這樣行對照之,我們看到,1977年3月華國鋒的那次講話,雖然由於是在愤隧“四人幫”之,不能完全重唱1976年4月中央、北京市委、《人民報》的調子,但仍然重申天安門廣場上群眾行質是反革命事件。而1978年11月15《北京報》上披的北京市委的決定,實質上是否定1976年4月群眾在天安門廣場的行是反革命事件的,只是那時還不敢在中央未做出決定地反對1977年華國鋒講話中的提法,而是順著華講話中說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總理“是乎情理的”那句話的方向,把廣大群眾的行確定為完全是革命的行。因此,說它實質上是為“天安門事件”質平反是恰當的。而估量北京市委這麼做是經過華同意的,也可以說華那時實質上已同意為“天安門事件”平反,改了1977年3月時的立場。

不過,1978年11月《北京報》報的北京市委常委擴大會議,的確沒有把這個實質明,不但文字一字未提“天安門事件”,在該報七行通欄標題中連“天安門”這三個字也沒有。是11月15新華社的新聞稿和1月16的《人民報》上,才把這個實質披出來,起了一個“拔高”的作用,明朗化的作用。

對曾濤、胡績偉、楊西光為“天安門事件”平反所做出的努這件事,我本來沒有想寫什麼回憶文章,事情一過我也就放在腦了。引起我去注意這件事情的原因是,1993年上海辭書出版社社巢峰贈我他主編的、由港港龍出版社出版的《“文化大革命”詞典》。在這本書的附錄《“文化大革命”大事記》中看到這樣一條:1978年“11月14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宣佈,1976年清明節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悼念周恩來、聲討‘四人幫’完全是革命行。對於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復名譽”(見該書第478—479頁)。這引起我的思考。

我的寝绅經歷,使我不相信當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天安門事件”平反這件事。我告訴了巢峰我的看法。巢峰希望我寫個材料給他,以他找人去行核對,於是我就手寫了一點。再一想,這件事應該由曾濤和胡績偉來做(楊西光逝世,當事人只有他們兩個了)。我曾對他們提出建議,可是他們一直沒有筆。來我又建議史研究室的同志去專門採訪曾、胡兩位,他們表示這個建議很好,準備去做。可是他們也忙,還沒有來得及去採訪曾濤,不幸曾突然因病去世。就在這段時間裡,我請人幫忙查了一下當時的報紙,做了一些文獻分析工作。最近又發現,不僅《“文化大革命”詞典》,而且在這部書出版之,1991年出版的《中國共產歷史大事記》中也有幾乎相同的記載。這部由中央史研究室編輯、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文字,同港龍出版社出版的文字相比,除了最一句“這個決定得到了廣大群眾的熱烈擁護”被該詞典刪去,“敬的周總理”被改為“周恩來”,其餘完全一樣。很明顯,《大事記》是《詞典》的依據。

在1994年中央文獻研究室綜研究組、《的文獻》編輯組編寫、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三中全會以來的重大決策》中,也有這樣一段文字:“中央政治局接受了陳雲等同志的意見。11月14,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佈,為1976年清明節的所謂‘天安門事件’平反”(見該書第44頁)。也是在199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錄》第四卷,全文一字不差地引用《中國共產歷史大事記》的文字(見該書第165頁)。

對這些書所寫,我曾想,究竟是我對當時發生的情況“有所不知”,還是他們“有所不知”呢?最我才注意到,所有這些記載,都出自1978年11月25華國鋒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第二次講話。這個講話講了八個問題。第一個就是“關於天安門事件問題”。他說:

愤隧‘四人幫’以不久,中央就著手解決在‘天安門事件’和這一類事件中革命群眾被迫害的問題。隨著揭批‘四人幫’運入,這方面的問題大都陸續得到解決。但是,問題解決得還不徹底,還沒有為‘天安門事件’的質平反。中央認為,‘天安門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眾運,應該為‘天安門事件’公開徹底平反。今年11月14,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佈:1976年清明節,廣大群眾到天安門廣場沉悼念敬的周總理,憤怒聲討‘四人幫’,完全是革命的行。對於因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復名譽。”

看了這段文字,我認為事情有各種可能,也有可能是北京市委在做出決定之曾經向他彙報過,他同意市委的那些提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沒有對“天安門事件的質”有什麼明確的表,否則《北京報》發表的報中就不會迴避“天安門事件”這五個字。那篇報有一個七行通欄標題:

“中共北京市委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全市人民員起來,入揭批林彪、‘四人幫’/為加實現首都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貢獻/會議著重研究了貫徹執行華主席、中央對北京市的重要指示/市委第一書記林乎加同志主持會議,並作了重要講話,第三書記賈三同志對揭批查運做了部署/會議指出,‘文化大革命’北京市的17年,同樣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線一直佔主導地位,北京市委的工作,成績是主要的,北京市絕大多數部是好的和比較好的。”

在這個標題中,連“天安門”三個字都沒有。《北京報》——也就是北京市委的這種異常的謹慎度,我認為只有用中央對“天安門事件”還沒有很鮮明的度來說明。而鮮明地為“天安門事件”平反的行,是曾濤等同志鼓足勇氣在11月15新聞稿和11月16《人民報》、《光明報》等版面上採取的。

第四篇 對原定議題的重要突破(5)

我還有一個問題想提出來,那就是鄧小平11月5至14訪問泰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三國,14晚才回國,因此,中央工作會議幾天(11月10到14),鄧不在北京,沒有參加會議。華國鋒在12月13中央工作會議閉幕那天,在講有關真理標準問題的討論時說,“由於我想等常委都在家的時候開會解決問題,因小平同志出訪,在這次中央工作會議這個會沒有來得及開”。既然真理標準問題要等小平回國開會解決,那麼“天安門事件”質平反問題也應該等小平回國來討論吧。因此,對“11月14政治局常委批准”的說法我有懷疑。

事情究竟如何,希望史研究部門一步研究清楚。

我認為這篇文章所講的事情並不是特別重要,但是歷史務必說得很清楚才好。現在能講清這件事的人還有好幾位健在。我希望對胡績偉、林乎加、華國鋒等同志和其他我點不出名字的知情人做一點訪問。也還可以查一查文獻檔案,做一番分析。我這一篇也可以算是對完全清楚這個問題提供的一個資料。

附:胡績偉對此文的一點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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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

1978年我親歷的那次歷史大轉折

作者:于光遠 型別:遊戲競技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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