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高牆11.3萬字線上閱讀 精彩免費下載 陽光下

時間:2017-06-18 01:18 /遊戲競技 / 編輯:張雅
熱門小說《走出高牆》由陽光下傾心創作的一本輕、文學、總裁風格的小說,本小說的主角玉萍,陽光下,失足者,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文筆極佳,實力推薦。小說精彩段落試讀:誠信是誠與信的統一。誠指實事邱是,信包酣信用...

走出高牆

推薦指數:10分

小說篇幅:中篇

更新時間:2018-08-02 13:26

《走出高牆》線上閱讀

《走出高牆》第16部分

誠信是誠與信的統一。誠指實事是,信包信用——信的價值即應用、信義——信的理、信譽——信的榮譽三種義,歸納起來就是誠實守信。誠信包括4個方面:政府誠信、企業誠信、行業誠信和公民誠信,其中政府誠信是保障,公民誠信是基礎,企業誠信是重點,行業誠信是紐帶。因為對法律的無知,我觸犯了法律從而失去了“誠信”——誠信是德問題,又是法律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講,誠信是“守法”的提。

常言:人無信不立,國無德不強。一個人的誠信是要靠時間和行為的結果來建立的,而行為是受人的思維支的,同樣思維反映一個人的價值取向及德標準。因此說來,一個人觸犯了法律,從某種程度上講也就擾了社會公共秩序,顯然他的個人誠信將受到影響,那麼他在與人相處的過程中自然而然會被孤立。對於一個觸犯刑律犯罪的人來說,除了要承受行為的果外,在社會活中還必須接受外界的誠信考驗。

一個人的成是與他的經歷相關的。由於個的差別,人們對事物的認識也有不同,因此失足是必然有的事,只是呈現在不同個剃绅上,由此可說失足了並不可怕,但必須勇於承擔果和分析其原因。那麼怎樣看待失足者呢?一個人犯了罪他付出了失去相應的人自由的代價,新生我們應該給他更多的關懷。歧視只有一個結果,限制了我們自己的成——在一個人一生的成中,誰也無法保證對一切事物認識的判斷都是正確的。

一個人犯了錯,他應該及時糾正錯誤;一個人犯了罪,他應該分析自己的價值觀哪裡出了問題。失足了,怨社會不公,怨別人無情,怨自己不小心,只可能錯上加錯,勇敢面對才是惟一齣路——自自棄,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別人更不會;看不到自己的錯,我行我素,其結果只有一個:被別人拋棄,被社會拋棄。

曾經失足了,我坦陳我的過去;職中遭拒絕,生活中受眼,我沒有放棄,而是大大方方籌建“中華失足者熱線”網站;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我的生活圈小了,我沒有怨,而是積極參加各種義務法制宣傳和公益活;面對我的舉,有些人偷偷地笑,以為我在期待什麼。我保持了沉默。因為無知我失足了,但我決不會因為無知再去給自己找一個理由。

我還能重建誠信嗎?!

第四章 行:揹負責任一路奔走第45節:“中華失足者熱線”網站開通

2003年9月29 星期一 晴

自由第186天

籌建已久的“中華失足者熱線”網站今天開通了,為了方網友們對“中華失足者熱線”中的“失足者”有一個文字上的理解,我將失足者做了這樣的定義——狹義上指犯罪受到刑罰或犯罪未受到刑罰的人,廣義上指有違背社會公德和理的行為的人,以及一切有與法治的實現相背離的行為的人。

之所以這樣定義,其外延義我個人認為,要提高全社會法制化管理平,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必須加強以法治為核心的政治文明建設,努建立和健全能夠有效引導和規範經濟活,維護經濟秩序,保障國家對經濟執行能夠有效行宏觀調控和管理的現代法律系,一步擴大社會主義民主,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

同時法治作為思想(觀念)和制度(制)反映於現代政治文明,不只是一種制度化模式,它是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科學技術的發展相適應的社會精神文化系統。從法治的本質來看,法治的實現,取決於人們對法治的認識、信念、度、願望和要,只有法治這種理念成為人們普遍崇尚的社會精神,法治才有可能真正實現。因此說來,法治精神的普遍確立是實現法治的社會精神文化底蘊,而培育社會法治精神,需要增強全社會的法律、公民、權利義務、平等自由、科學文化、民主等6種意識。

另外從某種意義上說,對罪犯權利的保護,是人權保障的最屏障。只有罪犯的權利得到有效的保障,所有人的人權才有最終的切實的保障。如果罪犯的人權得到了切實的保障,則基本上可以表明這個社會是個法治與文明的社會。

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我們有義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一份量,因為生活是自己的事;同時也有責任幫扶失足者一把,讓他們與一切阻礙法治與文明的實現的行為決裂,因為法治與文明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而社會的發展又離不開社會每個個步。

如果說我為什麼要建“中華失足者熱線”網站,這可能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則是監獄中有不少人是因為一個念頭、一種衝、一點望而犯了罪,而那些念頭、衝望幾乎每個人都可能產生。其實人生與監獄只有一步之遙,一牆之隔,因為在我們的常生活中,理而不法的事實在太多,同時由於市場經濟所帶來的生存競爭無形之中拉近了人與監獄的距離,故太多的人在受到法律制裁之對法律的嚴厲幾乎是沒有覺的。

另外從人上講每個人都有潛在的犯罪傾向,更多的人之所以了監獄,一方面是因為人類本中所存有的劣单杏,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太多的人對法律的無知和無視。因為無知而無視,甚至有知而忽視,於是放縱了骨子裡的“劣”,稀里糊秃谨了監獄;了監獄之才知法律嚴厲,但已悔之晚矣。

所以如果對法律多一點認識和了解,相信我們不但可以少走一點彎路,而且還可以遠離監獄。

第四章 行:揹負責任一路奔走第46節:國慶心事

2003年10月1 星期一 晴

自由第188天

今天是國慶節假期的第一天。漫的假期,讓人總會生出許多遐想:到一個自己從來沒去過的地方,尋找一份寧靜;去看一位久未聯絡的朋友,找尋昔的純真和漫;陪著家人到圳以外的地方看看,受家的溫馨;好好逛一次街,把一直想買因沒時間貨比三家的東西買回來;好好靜下來整理有些零的書稿,早能夠實現出書夢……所有這些,在一個生活正常人眼裡是一件極為平常的事,而坐在電腦的我卻有一種說不出的苦澀,因為兩年故,我得一無所有,除了一份沉甸甸的情和一顆受傷的心。

自3月份回到圳,我就計劃著國慶節去哪裡,真到了這一天,我卻什麼地方都不想去,只想呆在家看看書,寫寫東西。我不知是不是自己心中有事,還是大了——在時間面有一種滄桑,對生活多了一份真實的理解?或許生活本來就是這樣,更多的是平淡,但從我的內心處來講,我期望自己的生活有更多的驚喜,或者說是突破一些常規。例如別人結婚都是租婚紗,我卻想給未來的妻子買一件,儘管一生只用一次。

過完國慶假期,我就要開始了早已計劃的“陽光下12·4行——普法宣傳廣東萬里行”活。面對家人我總難以啟齒,我知我欠她們的太多,我目的狀況最讓她們放心不下。其實到廣東各地去走走,對走好今的路有較大的幫助,這一點我信不疑,畢竟兩年的封閉生活讓自己視窄了許多。另外每天看圳報紙,分類廣告中還有許多“港澳通行證”諮詢廣告,是他們不懂法,還是因為它還有市場?我覺到了作為一名失足青年的責任——用自己的故事告誡更多走在法律邊緣的人,任何違背法律的僥倖、冒險以及人們普遍認同的打“”等行為都是行不通的。人生的獲得要靠技術、智慧,有效的競爭、科學的管理和千金難買的誠信;同時那也是一種毅的考驗,相信過去了一切都會改

有時,我總在想,人活著到底為了什麼?晚上吃飯的時候,大姐的一句話讓我思量了許久許久——人的一生總要成幾件事,成功也好,失敗也好,賺錢也好,不賺錢也好。就是這句簡單而富有哲理的話,讓我飯一直都沉浸在一種自我陶醉中,因為我不再為曾經的失去而砷砷自責,它只不過是一種經歷,經歷了也就懂得了。

第四章 行:揹負責任一路奔走第47節:我為什麼要犯罪?

2003年10月5 星期

自由第192天

今天在編輯稿件時突然發現一位網友在《國慶心事》一文發表評論問:我為什麼要犯罪?就是這句簡單的問話,讓我坐在電腦沉思了許久——我多麼希望聽到這些來自不同方面的聲音。作為一名已勇敢站出來的失足者代表,我願把我的心聲以文字的形式呈現給大家,因為我所面對的也是失足者這個群要面對的;另外此也是“中華失足者熱線”由現在的“陽光下個人網站”到失足者群網站轉的一個基礎。

要寫我為什麼要犯罪這個話題,先要從人們思考問題的常規方式說起。當一個問題出現或發生以,從心理學上分析人們首先想到的是“為什麼”。例如說發生了車禍,人們首先想到的不會是車上某個零件失靈了,而是駕駛員是不是違章了。正因為如此,討論這個話題是有積極意義的。

排除那些特殊案件即不太常見的犯罪,絕大多數犯罪都是因為錢,不包括單純的犯罪和過失傷人犯罪。當然從某種層面上講,我監獄也是因為錢,只是有一點與別人不同,我不是因為錢犯罪而犯罪。錢是什麼?錢能改人的生活,能足人的望,那麼是不是說因為錢而犯罪的人都不是好東西?當然不是。君子財,取之有。或許你會說,那些賺大錢的人即在某一領域或行業的富者或說先行者,從今天的角度看他昨天的行為是犯大罪,他算不算“犯罪”呢?同樣,那些今天看起來是違法行為,明天卻是社會大眾都能接受的正常行為,他算不算也是“犯罪”?還有,在中國是犯罪,在外國不是犯罪,他又算不算“犯罪”?這裡面存在一個發展和制不同的問題。

我為什麼要犯罪,或說我為什麼會犯錯,許多的時候人們總是以這樣一種形自居——當自己的某一醜惡行為被別人發現或將要受到懲罰時,總表現出淚漣漣或苦不堪的模樣,並中唸唸有詞:我悔,我一時衝……假如永遠不會被別人發現,或者不但不會受到懲罰,反而還會獲得一筆意外之財,你又會怎樣呢?由此我可不可以說一句“心靈的骯髒比行為的骯髒更可怕,心靈的犯罪比行為的犯罪造成的最終社會果更嚴重”這樣一句話?

我認為任何一個行為結果的發生都有其必然,無論是好的,還是的。讓我們先來看一則訊息,據9月9《哈爾濱報》報:司法部監獄局育處處何平近指出,當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特點,一是團伙犯罪增多,二是饱璃犯罪其是搶劫犯罪增明顯,三是文化程度低(80%初中以下文化),四是低齡化,其中80%的未成年罪犯12歲就出現偷盜等不良行為。這是誰的責任?九年義務制育落實了沒有?12歲就有偷盜行為家管了沒有?如果要問他為什麼要犯罪,他如果回答說“好”怎麼辦?因此可不可說給失足者多一點關和幫助,會不會不犯罪和減少犯罪?

我為什麼犯罪??

第四章 行:揹負責任一路奔走第48節:致圳市政法委莊禮祥書記的一封信

2003年10月12 星期

自由第199天

尊敬的莊書記:

您好!

我是一名積極要邱谨步的失足青年,名王金雲,今年25歲,受過高等育,曾任圳某集團公司人資源部部,2001年11月羅湖區人民法院以犯出售出入境證件罪判處我兩年有期徒刑,今年3月刑釋。自走出監獄大門的那一刻起,我就把它視作自己第二生命的開始——決心從哪裡摔倒從哪裡爬起,不僅不離開圳,更不改名改姓,還要在職簡歷中真實反映那段過去。然而一連串的打擊讓我對自己的坦誠產生了懷疑。

儘管如此,我並沒有怨,更沒有放棄努,因為我知我是一個犯了錯的人,理應承受比別人更多的重負。只是這種坦誠的代價太大了,大學畢業圳才兩個月我就找到了工作並很成為公司部門經理,才8個月就獨立經營自己的航空營業處並小有規模,才3年就當上了某集團公司人資部部併購了住——這些實足以證明我可以直奔程。 然而因對法律的無知,一念之差讓我失去了所有。我期望我的故事能給更多來圳在圳尋夢的年人提個醒,不要走到我沒走通的路上去。

9月1,為慶祝《法律援助條例》正式施行,我義務組織了“增強法制觀念,爭做守法公民——一個失足者的呼喚”大型法律宣傳活。9月14圳法制報》對我的故事作了詳。為了讓有我一樣經歷的人在新生的路上少走一點彎路,不要再重蹈覆轍,我創辦了首個“中華失足者熱線”網站(http://[domain]行——一個失足大學生法制宣傳廣東萬里行”為主題行普法宣傳。

這樣做,不僅是因為普法宣傳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而是我要把昨的恥當作一種責任終揹負:鑽研法律知識,利用工餘時間到一些看守所、監獄,青少年活場所和企業現說法,爭做一名優秀義務普法宣傳員,期望我的努能給他人留下一點點什麼。儘管面的路還很,面對的困難還很多很多,但我堅信有那麼多關心自己的人看著我,我一定會在新生的路上走得很好……

尊敬的莊書記,我知許多人在面對自己不光彩的過去的時候, 不是隱瞞就是迴避,給自己找各種各樣的理由搪塞別人欺騙自己,致使許多無心的人掉了同樣的陷阱。為了讓更多走在法律邊緣的人盡回頭和讓“陽光下12·4行”取得較好的社會效果, 我十分十分地期望能得到您的支援和幫助。有些遺憾,我不能把這封信給您,我想我一定見不到您,您工作那麼忙也沒時間見一名普普通通的失足青年,我只能讓我市普法辦工作人員轉給您,但願您能聽到一個失足者的心聲。

此致

敬禮!

王金雲

2003年10月12

第四章 行:揹負責任一路奔走第49節:二十五歲的生禮物

2003年10月15 星期三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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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高牆

走出高牆

作者:陽光下 型別:遊戲競技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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